(A)一個更正,加州並不是"夫妻享有共同財產",而是在婚姻中所累積的財產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老貓不在加州,所以這個問題的答覆不見得一定正確.然而這是老貓所了解的程序.(然而老貓絕對會建議你們應該諮詢當地的律師)
(B)至於在房契中加入配偶的名字應該不需要經過贈與的程序,原則上作為屋主,當事人可以找一個房產過戶公司(或是 real estate lawyer)重新做一個產權證明將配偶的名字加入地契 (property deed that lists both the hu*****and and wife as co-owners of a piece of property),與一個 affidavit 說明雙方的關係,同時file 這兩個文件給有關主管機關 (一般是當地的法院)就可以了,一般的產權過戶公司應該知道如何處理. 然而如果想要保險,考慮日後如果婚姻出了問題,房地產分割的問題,個人會建議雙方共同申請房貸 refinance. 這樣如果日後離婚,雙方需要共同負擔剩餘的房貸. (事實上有的銀行可能會要求你們一定要重新貸款所以夫婦雙方都有還款的義務)
以下是老貓找到的相關資料,您也可以參考這個資料
http://www.ehow.com/how_8163665_add-spouses-name-title-de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