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必須有個銷賬的過程,或者是不再有人惦記(Reinstate/Reactivate)。如果欠款沒解決,債主一直更新記錄,那是不會消失的。
比如,俺曆史上有兩個信用卡一直沒用。其中一家過了三年(inactive),就把多交的餘額寄還(並清賬號--俺猜想的),另一家呢則每四年寄一張新卡。結果是,查出的信用記錄裏不含前一家的,而後一家呢則一直顯示$10的信用額(壞啊,信用額有這麽低的,已經有7年了)。
我覺得,必須有個銷賬的過程,或者是不再有人惦記(Reinstate/Reactivate)。如果欠款沒解決,債主一直更新記錄,那是不會消失的。
比如,俺曆史上有兩個信用卡一直沒用。其中一家過了三年(inactive),就把多交的餘額寄還(並清賬號--俺猜想的),另一家呢則每四年寄一張新卡。結果是,查出的信用記錄裏不含前一家的,而後一家呢則一直顯示$10的信用額(壞啊,信用額有這麽低的,已經有7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