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這話非常解氣的感覺。不過日子不是靠“氣”來過的。

不論你所謂“垃圾”的定義是什麽,我們可以想象如你所說的去“扔”了這“垃圾”之後的結局:

男人去跟另外那個女人混了,每月送點生活費,這樣就把樓主本來的生活位置與另一位女人互換了。這是贏還是輸?

樓主獨自帶著孩子過,要出去找工作、可能需要重新接受職業培訓才能找到一份能養活孩子的工作。運氣好再找一個男人肯分擔一點,但要不要考慮孩子的感受?能不能保證穩贏不輸?輸還能輸得起幾次?

接受一個陌生的男人容易還是接受自己原來深愛的人容易呢?更何況再找的那個男人如果之前有婚姻有孩子,也要負擔一部份的話,與現在接受自己的男人有什麽區別?同樣都是愛過別人的男人,同樣都是與別人生過孩子的男人,同樣都是要付出一部份費用給別的女人和孩子的男人,換一個陌生的就感覺好些?磨合容易麽?孩子們磨合容易麽?孩子和大人磨合容易麽?可以接納一個陌生的、在婚姻中也犯過錯誤(不然也不會離婚吧)的男人,就比接納自己原配的、犯過錯誤的男人容易?

誰離了誰都活得了,你說的並不是這不是大話。但事實上,人要為自己計算一下合算不合算!對不對?原諒別人其實大多數情況是不用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對不對呢?

就算如你所說的這般爽快,“扔”掉這“垃圾”,這其中的怨恨扔掉了麽?離婚之後帶孩子、養家的辛苦扔得掉麽?獨自一人的酸楚扔得掉麽?與別的對象之間就保證一定沒有這樣的事情再發生麽?算一算,要算一算哪!出口惡氣很容易,毀了自己本來平安的生活,自己就活得不容易了,劃算不劃算呢?

我之所以回你這些話,不是要與你鬥嘴,我是想說給樓主聽的,順便也與你討論,因為我覺得你心中似乎有好多的怨恨。如果因為我們自己之外的另一個個體的錯,我們就用怨恨來毀掉我們自己的生活,不如原諒他,繼續生活。不就是幾十年麽,過了一個坎兒,又繼續平平穩穩的過,不好麽?非得拆天毀地才能渲泄心中冤情麽?這是在向誰表達呢?其實現實的殘酷就是:生活是無人喝彩的。沒有人要看我們的劇情。自己的日子自己知道。我是過來人,我知道我在說什麽。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