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費用抵稅問題

我一朋友詢問我報稅的問題。他前年開了個LLC,在美國承接軟件開發項目。去年有一段時間因為自己做不過來,就與國內一個小軟件公司簽了個合同。 讓國內軟件公司出一名軟件工程師幫著做一部分編程工作。他按照國內公司每月發來的軟件工程師的timesheet付錢。去年一年大概付了一萬美元左右。

請問這一萬美元能直接抵費用嗎?還是需要代扣稅以後才能抵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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