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法律問題不關您的事. 少管.

回答: 在社區中心受傷的責任賠償谘詢tt32012-03-26 09:42:09

事實上這個問題相當的複雜,基本上您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資料來回答這個問題

原則上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對於下列的問題有明確的答覆,

首要的問題在於這個活動是私人組織的借用這個場地,還是這是這個活動中心正規的活動,(也就是說必須先決定誰應該負責,如果是前者,這與活動中心基本無關)

第二,誰授權他 SET UP 這個桌子的,是他自作主章,還是組織這個活動的單位或是社區中心授權給他這麼做,一般的情況任何運動設施的設立應該由專人負責. 如果主辦單位允許個人使用者自己這麼做,主辦單位是否給予使用者充分的訓練或是有明確的說明告知應該如何設立這個桌子.

第三,這個桌子為什麼會坍塌,是當事人自己操作上的疏忽還是桌子本身的問題,如果是後者,是製造商的問題還是主辦單位疏失沒有妥善維護這些設備,(這個桌子是屬於中心還是任何私人主辦單位所有,也就是說誰應該負責必須先弄清楚)

第四,社區中心或是主辦的活動的單位是否對於場地使用與任何使用者購買任何意外保險.當事人是否曾與保險公司聯絡.

第五,當事人在參與這個活動中心的任何活動時,是否簽署過任何文件,其中有任何條款,對於任何在活動中心所發生的意外,免除活動中心或是任何主辦單位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第六,這是否真正是一個單純的意外,還是當事人故意造成的,也就是說,這中間是否有任何"未知"的因素,很不幸,您不是當事人,您基本上根本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所以總結上述的資料,這個問題並不是如您所想像的那麼單純,如果當事人本身意圖經由法律程序索賠任何醫療上所需,當事人最佳的選擇應該是親自與處理個人意外傷害的律師諮詢一下可能的選擇而不是透過您在這個論壇上 POST 一個資料不足的東西來"摸著石頭過河",事實上不論您這麼做的理由為何,這對於當事人都不是最好的選擇. 事實上美國個州對於任何個人傷害的民事訴訟都有一定的追訴期,所以當事人其實不必現在急於考慮任何法律訴訟,可以等到傷好之後再考慮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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