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又一次隻提供部份的資料,但是期望得到滿意的回答,你認為老貓真正有時間陪您玩"瞎子摸貓"的遊戲嗎? 從現在開始,為了對文學城與這個論壇的聲譽負責,除非老貓能了解整體事件的全貌,老貓個人拒絕回答您任何其他的問題,不便之處請見諒.
不過您這個問題確實有需要在兩地都需要進行訴訟,因為在美國的部份如果您的律師認為您有一個案件 ,您第一步應該是需要在當地 probate court contest 您先生的遺囑,如果您成功做到這點,取得判決之後,您需要與這個遺產的執行人與受益人協調處理的方式,如果對方不與您合作,您需要使用美方的判決在中國的法院要求中方法院考慮接受這個判決同時做出對您有利的判決.您可以要求中方的公司依據這個中方法院的判決給予您應得的股份,所以這或許是為什麼中美雙方的律師各說各話的原因,然而有一點很明確的是,中國的公司無需理會美方法院的任何判決,因為在中國的土地之內隻有中國的法院有管轄權
然而良心說除非這筆資產的淨值相當高,老貓的看法是您可能最終隻是把錢都給了律師. 所以何時應該放手,您自己應該心理有準備,然而在此同時,老貓不同意也不容許讓這個論壇成為您私人爭產的工具,(這句話說得很重,但是老貓必須說清楚),這不是這個論壇設立的目的. 希望您知道這個分寸. 謝謝您的諒解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