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親戚家中老人騎摩托車在廣東出車禍,被一在中國打工的美國人開車撞了, 現在幾個月了還昏迷不醒。在交通部門調查處理過程中, 美國人逃回了美國。現國內警方裁定美國人負60%責任。美國人所駕二手車輛未買保險, 也不值錢, 家屬手上隻有美國人護照複印件。現家屬想谘詢有無可能在美國打官司索賠:
1. 1. 如果打官司, 如何找到此人?
2. 2.打官司循什麽途徑進行?美國這邊是否會受理?
3. 3. 打官司時國內那些交通事故認定書,傷情鑒定書等這邊是否認可?官司贏得可能性有多大?
4. 4.官司贏了, 如果此人無能力賠償或賴賬有什麽辦法?
5. 5.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如通過外交途徑, 給美國大使館寫信之類的;或國內法院告他, 拿到判決書再到美國索賠(這個還要在美國法院再告一次嗎?)
請大家給些寶貴的意見。國內親戚是普通家庭,現在醫療費已經背了一大筆,希望能找到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衷心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