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掌和魚不可兼得也

責任問題很清楚:你應該向學校支付這一萬多的費用;你室友應該向你支付這一萬多的費用。我總結,你共有三種想法:
1.你不想支付這筆費用,也不想讓你室友支付。No way!
2.你想讓學校直接向你室友討債,然後室友到期回國(賴賬)。學校從兩方麵考慮,不會接受這一方案:責任本來就是你的;相對地你賴賬的可能性較小。即使接受了這一方案,她跑了,還是找你。總之,賴賬,No way!
3.你想讓你室友支付,同時,又想讓她感覺你是頂天立地的大男人。No way!

你應該擺脫幻想,思考實際可能的處理方案:
1.當務之急,和學校哭窮,把賠償數字設法降下來。
2.要麽要求你室友支付,要麽頂天立地幹淨利索地告訴你室友: Don’t worry, I will take all of them。還有,就是分攤,真要是這樣,你雖不頂天立地,仍值得一讚。
3.要有實際可操作的手段,否則,你無法從室友手中拿到錢。你室友賴你的賬可是many ways。起訴是一個重要的手段,但即使贏了訴訟,同樣有如何拿到錢的問題。

說實話,那間房子要是你室友在國內的家,衣服肯定不會掛到那個位置。估計,時候到了,她該交學費上這一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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