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問老貓及有經驗的朋友

回答: 請問老貓及有經驗的朋友無邊秋色2012-03-13 15:53:18

您所提供的第一部份是說明"地目"的使用僅限於建築自用住宅使用,不能興建公寓或是其他用途的建築物,同時您不能轉租這個地目給其他開發商來使用,您必須是這個建物的主人,所以這個部份並沒有限製您將目前地目上的獨立家屋出租給其他家庭使用的規定.

至於第二個部分是明確要求您提供所有租戶的資料與合約給予 HOA,同時每一個租約都必須至少需要維期一年. 同時這一份租約中所紀錄的租用者資料必須維持相同於實際使用建物的租客,(所以租客不能再自行轉租)如果您不住在這個建物之內,您需要提供您現在居所的地址給 HOA. 所以個人會建議您在決定出租之前先詢問 HOA 的意見,如果您分租給三個不同的住客,是否需要提供所有的租約給 HOA,同時目前的條款並沒有規定 HOA 可以對您所簽署的租約有任何否決的權力,但是老貓會建議您需要看一下其他的規定,看看 HOA 是否有權(有條件或是無條件)否決您所簽署的租約,老貓的估計是前者,也就是說例如 HOA 可能會要求您不能租給有性犯罪記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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