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和我一起去LO簽Sublease agreement的時候,LO說當時公寓是租給3個人的,需要A和其他2位的簽字,A一人簽字不行,後來A模仿了另兩位的簽字,LO沒注意,就通過了。 讓我感覺這份agreement挺不靠譜的。上麵沒有LO的簽字。
Sublease agreement有手寫的“security deposit退給我”,但LO的人明確說她們隻可能把錢退給A, 不會給我。
我搬進公寓的時候,發現有一些東西損壞,整個公寓,尤其是廚房和廁所都很髒,幾乎沒有辦法打掃幹淨。B說她搬進來的時候就這樣,但她沒有任何書麵或照片證據。我擔心退房的時候,會因為這些原因被扣錢。
現在B問我要security deposit, 我覺得應該是讓A把security deposit先還給B,以後我和A再慢慢協商我們之間的事情。
再次感謝大俠們的建議!
再補充一些細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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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再補充一些細節吧。 -Henxiaoloulou- ♀ (889 bytes) () 03/03/2012 postreply 15: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