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單身老貓
我的餐館老板於2011年收到IRS的來信,要求老板的CPA補填2008年“8027” FORM。然後老板給在2008年的員工補加收入,每人補發“W-2” FORM,要求補交2008年的稅,我認為不合理,給IRS寫信陳訴,但一直沒有回信。給IRS打電話,接電話的說隻能是老板才可以,我沒有資格。那我現在是交還是不交呢?這個事合理合法嗎?
關於補繳2008年稅的問題
所有跟帖:
• 這個要你的cpa去跟irs交涉 -我也有話說- ♀ (0 bytes) () 02/22/2012 postreply 12:09:10
• 你為啥覺得不合理呢?在2008年時,你的老板沒有給員工正確的W-2表格,也就是說,在 -波德- ♀ (223 bytes) () 02/22/2012 postreply 14:10:41
• 另外,如果你是員工,那你隻有填寫2008的1040X了。但是如果你老板給你補發的收入不 -波德- ♀ (148 bytes) () 02/22/2012 postreply 14: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