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需要從國內寄錢,大約四五千到七八千,沒有賬戶,想寄到我們賬戶,然後給她現金(或者她著急,我們就先給她現金,國內的錢後入我們賬戶),我想問,一筆這個數字的錢進賬,明年報稅我們要作說明嗎?會不會有什麽麻煩?很想幫朋友但膽子小,不知會不會越什麽雷池?
2。想購房,國內公婆有意幫付10萬downpay,請問如果這樣,這10萬可以怎樣用在買房的downpay上呢?隻能先入賬,再用來買房嗎?要交很多稅嗎?這樣是不是縮水很多?
對買房和國內匯款一竅不通,請各位不吝賜教,尤其第一個問題急問,第二個隻是在考慮中,當然也想早知道答案,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