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withdraw協議離婚

沒有請律師,自己辦理的,在2010/07 已經file 了form 1, form 2,form 3, form 4(acceptance of service: sent one copy to spouse).

然後就停下了。
問題:

該程序是否自動終止?
是否需要去撤銷?
以後填表時是否要填寫?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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