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來根本就不理解DUTY OF LOYALTY的概念

DUTY OF LOYALTY指的是律師對待客戶在LEGAL REPRESENTATION上的忠於職守,是針對案子的.也就是說,我雖然是外國人,但在某GOV'T CONTRACT案子上對待我的客戶LOYAL,我看不出有什麽違背忠實義務的.忠實義務大多指的是:你能不能代表你現在的客戶和你過去的某一客戶打官司,你能不能同時在兩個案子裏,一個幫助某客戶另一個同他做對,能不能在一個刑事案件中同時代表兩個被告.我看不出這條理論同我的問題有什麽關係.

在這個問題上,代表政府打官司和去政府部門工作還是不一樣的.

我聽人說,做這方麵需要CLEARANCE,但我不是很清楚,所以問問是不是這麽回事.

所有跟帖: 

那你來說說這兩者的區別? -聽聽你的高見- 給 聽聽你的高見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6/2004 postreply 20:23:55

你FIRM就是受雇於政府為它 -wal-mart- 給 wal-mart 發送悄悄話 (534 bytes) () 09/27/2004 postreply 05:59:2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