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TY OF LOYALTY指的是律師對待客戶在LEGAL REPRESENTATION上的忠於職守,是針對案子的.也就是說,我雖然是外國人,但在某GOV'T CONTRACT案子上對待我的客戶LOYAL,我看不出有什麽違背忠實義務的.忠實義務大多指的是:你能不能代表你現在的客戶和你過去的某一客戶打官司,你能不能同時在兩個案子裏,一個幫助某客戶另一個同他做對,能不能在一個刑事案件中同時代表兩個被告.我看不出這條理論同我的問題有什麽關係.
在這個問題上,代表政府打官司和去政府部門工作還是不一樣的.
我聽人說,做這方麵需要CLEARANCE,但我不是很清楚,所以問問是不是這麽回事.
你看來根本就不理解DUTY OF LOYALTY的概念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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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來說說這兩者的區別?
-聽聽你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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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2004 postreply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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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FIRM就是受雇於政府為它
-wal-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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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2004 postreply
05: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