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chronic or progressive illness的雇員,法律是有保護的。雖然雇主可以以其它理由解雇或lay off。但是,雇員如果能證明那些理由和chronic or progressive illness有牽連,是可以訴雇主unlawful retaliation。當然,法律也考慮到了保護雇主的利益,不能把法律對於有慢性病的雇員的保護擴大到“不能解雇”。這中間的法律空間不是非黑即白那麽簡單,涉及大量的法律。
例如,根據Family Medical Leave Act,慢性病雇員可以一年中休息12周無薪假期,根據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雇主必須照顧這些雇員,必要時,重新安排適合的工作,同時待遇不能變;或者允許這些雇員休息的時間超過一年12周。但是,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也並沒有要求雇主必須同意這些雇員無限期的休息。
這個link可能有幫助
http://www.jobdig.com/articles/962/Dealing_with_a_Chronically_Absent_Employee.html
回複:請教。單位可以解雇癌症患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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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對自己公司的政策也應進行研究
-henxiaolou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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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012 postreply
13: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