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決定問問大家吧

我跟先生感情不好,兩地。最近他要買房子,說是他一個人的,我同意簽quitclaim deed。他說錢不夠,叫我給錢,說是還以前我沒工作的時候花他的錢。我最近不是很富足,也沒有給他很多。最近他說叫我過去簽字,我說寄過來就好了,他說要公證,我說我這邊也可以公證,他說好。第二天又變卦說,他申請貸款是用我們兩個人的聯合報稅單,我要簽字說明債務沒有我的份。可是我問了很多人,都沒有人聽說過這種東西。因為我老公有帶別人假簽名的前科,我有點擔心他其實已經替我簽了很多文件。我從來沒有過問過他買房子的事情,我跟他早就說好我不要那房子。現在我該怎麽辦???我決定跟他離婚,不要拖下去了,可是經常聽到有離了婚之後幫另一半還債還到破產,還毀了credit之類的事情,我要怎麽去check或者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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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還是決定問問大家吧 -68245- 給 68245 發送悄悄話 (397 bytes) () 01/01/2012 postreply 20:08:14

thanks! -sebrana- 給 sebrana 發送悄悄話 sebrana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01/2012 postreply 20:35:15

最後離完婚再買房子。或者找律師幫你們簽一份詳細的協議。 -cecillia- 給 cecilli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02/2012 postreply 10:58:29

還有一個問題 -sebrana- 給 sebrana 發送悄悄話 sebrana 的博客首頁 (193 bytes) () 01/03/2012 postreply 1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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