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丁搬走了,我去檢查房子,除了牆上的一些釘子孔之外,並無大的問題。
但是在廚房櫃櫥的一個抽屜裏,發現一封信,是美國財政部寄給兩年前的房客丙的,很明顯的是那種退稅的郵件,裏麵有支票。
我問房客丁,這是怎麽回事?他說不知道,他搬進來的時候信就在這個抽屜裏。
這是不可能的,當時我檢查過,裏麵沒有東西。
我的懷疑是房客丁搬到這個單元不久收到了房客丙的這封有支票的信,他未作處理,就放進抽屜然後忘了。
按照法律如果收到這種信是必須退的。但是現在已經過了那麽長時間,支票肯定作廢了,房客丙損失了數量不詳的錢(信沒有拆,不知道多少錢)。
我試圖按照房客丙過去留的地址和電話聯絡,但她已經不知去向。
我應該做什麽?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