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破產還是不破產?

不破產可以徹底避免這分債務嗎?

簡單情況:欠信用卡賬單,醫院賬單,電話賬單等等約4萬美金。

夫妻現在靠女的低工資生活。無值錢的財產。拿到綠卡兩年了。沒有作過經濟違法行為,沒有偷稅漏稅等。

不過在明知可能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還是用了信用卡。

破產和這些債務會影響入籍嗎?甚至會影響回美國的入境嗎?會影響10 年綠卡換新卡嗎?

將來買廉價屋貸款還能貸到嗎?是不破產好還是破產會影響貸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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