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討回租房押金?

我侄兒去年9月和另外兩人一起在紐約市租了一套公寓。三人一起簽的租約。各人家長或監護人簽了字交了押金。房租三人各繳。我們從未晚過。今年9月初搬出(20號到期)。搬出前我專門請了一天假去紐約市和侄兒打掃(另二人已搬走)。打掃完還專門請房東的manager看過,她說挺好的, 租金過幾天就退給我們(我住另一州)。但此後,此人就很難聯係上。電話打過無數次。除一兩次外接通外,永遠是接到voice mail,但從不回複。接通的兩次, 除了剛開始說再等兩天,後來一次就說根據租約,她有60天時間。租約上說押金在60天內退。我問為什麽要等60天。她說不出什麽理由,隻是反複強調她有60天時間。然後就再也不接電話。email送了無數。隻回了兩次。問題是現在已經超過過了60天。押金仍未寄來。email和電話反複催後,前兩天她回了一email說公寓搬出後牆上有釘眼,浴室shower curtain bar不見了,公寓地麵損壞嚴重。公寓至今至今未租出去。這些理由她以前從未提過(包括退房時和後來一次接電話)。我覺得主要是因為房東至今未把公寓租出去,於是尋找各種借口不想退押金。這個女的並不是房東,隻是manager的角色。房東無法聯係上。

現在我想請教的的是我有什麽辦法, 怎樣才能把押金要回? 有什麽政府部門可以借助?怎樣入手?實在不想請律師打官司(1000刀不夠給律師的).謝謝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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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 read this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38 bytes) () 12/07/2011 postreply 1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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