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這種情況應該避免,因為賣方經紀人首要任務是將這個房子賣掉,而不是為你挑一個對你最合適的房子。
以後你換經紀人當然可以,估計沒哪個經紀人會不肯為你服務,都是工作掙錢,為啥要拒絕呢?
但如果你不找新的經紀人,而用你的朋友,那麽我標題中的情況就出現了,也就是說賣方的經紀人自動變成了你的經紀人,稱為 dual agent. 要注意的是,你並沒省錢,賣主也沒有省錢,而是這個 dual agent 會掙雙份傭金。至於你朋友,不過是義務幫忙而已,在法律上,他啥也不是。不是他不收傭金的問題,而是他根本沒資格收,就算他想收,賣主也不可能給他的。
說實話,如果我是你,是絕不會做如此選擇的。經紀人受過很多專業訓練,對法律條款等都比較懂。而一個朋友,隻是英文比較好,跟一般人有啥分別呢?怎麽會比經紀人更專業呢?再說,如果隻是擔心語言問題怕談不出好價錢,你盡可以找英文為母語的經紀人啊(雖然我的經驗是講價能力和何種語言關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