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自己及女兒的利益, 建議你聘雇律師. 很多律師都會提供半小時免費谘詢. 假如你上的是大學, 甚至可向學生會的法律顧問谘詢. 如果還有法學院的話, 那裏的學生(準律師) 也可能提供谘詢服務. 某些你購買房屋保險的公司, 也提供法律谘詢服務.
在加拿大申請離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一年或以上, 以 “婚姻無可挽救” 為理由. 分居可以是分房而睡, 沒有夫妻生活.
一般來說婚姻內建立的財產離婚時應是一切對半分, 但如一方反對, 就要花錢打官司了. 因此最好是雙方對財產的分配(包括RRSP, TFSA, CPP, 公司的pension(superannuation)), 贍養費, 女兒的監護權, 探視權, 撫養費等事先有一個協議. 然後谘詢律師.
要查他的帳戶或要他交出前幾年的報稅單, 可能要用法律手段.
事實上離婚對他(和你?) 都沒有好處. 比較理想的解決方法之一是兩老另居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