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6000元的付出.造謠造得太過分了吧,對贍養費的規定,加國法律有很明確的規定

結果是:每個月6000元的付出”.造謠造得太過分了吧,對贍養費的規定,加國法律有很明確的規定。


 上網查查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 就可以了。像那個凶殺案的情形,那男的不是失業或工作情況不理想嗎?那付的就很少了。


我用了一個 Mysupportcalculator.ca 來算了算,假設一方(不論男女)年收入在7萬(假設那位殺人男全盛期曾經有過這收入,據報上所說,他們分居時他的收入應該遠遠低於這個數),另一方毫無收入,兩個孩子(假定4歲和6歲)都歸無收入一方,child support 是每月1053; 關於spousal support, 如果判決成立的話,數額在每月 $971 and $1,281之間。所以男方最多付的贍養費是2300左右,任何律師也不可能得出6000的數額。況且殺人男的收入從沒有超過稅後6000元一月吧?大家算一算,稅後72000一年,稅前就要90000以上一年了。一個30多歲大專水平的IT人在溫哥華基本上是掙不到這個數的。


要贍養費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是有法律依據的。就算有人要獅子大開口,法官也不可能誰要多少就判多少。那個殺人男報出6000這個數額,就是來糊弄一下這些不懂法,也不想搞懂(上網查一下不就有了?),內心充滿偏見,聽風就是雨的人,來搞臭死者的名聲。


這篇文章信口開河,建議有人附和之前好好作些research,別當了真,照辦起來吃虧得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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