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你的保險合同,你的保險公司應該負責為你打官司,任何保險合同都有賠償限額,你保險公司的所謂沒有LIMIT可能是指三十萬是在限額之內,還是找人看看你的車險合同,如不放心的話.如果輸了官司,而保險公司不能完全償付,原告是會申請執行你的財產,你的考慮是對的,你的帳戶會有可能被凍結,但應該不會影響你太太的個人帳戶(如果沒有所謂惡意轉移財產的情況).宣告破產,會在保證你基本生活的情況下,把不能償付的債務溝銷.一般保險合同中規定的保險公司的辯護義務好象不包括上訴,恐怕你得自個請律師.另外原告要求三十萬,一般都是當庭合解,能給到十五萬,就很不錯了,雖然好象看是你的責任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