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分居中的兩個問題:1。 到什莫時候為止,可以有權利使用共同

不知道您人在那裡,很難給予您任何具體的意見.

原則上 AS LONG AS 對方沒有意見,您可以停止 direct depost. 然而如果對方沒有工作,您仍然應該負擔固定的生活費,如果您對這個部份有任何問題,您應該諮詢當地的律師依據當地的法律來處理.或是要求處理你們這個案件的法官依據現實的情況,先做出一個暫時的命令,明定您需要負擔費用的項目與金額.

至於孩子的監護權的分配,如果父母雙方對於如何處理有問題,應該在 file 分居文件的法院要求負責您這個案件的法官給予你們一個"暫時監護權分配的命令",這並不代表最終的分配一定是如此,隻是在分居期間的一個臨時性的安排,至於孩子本身的意願,負責處理的法官自然會有所考量,基本上法官需要考慮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孩子的最佳意願

最終老貓仍然會建議您,因為您的案件可能涉及到監護權的問題,個人絕對會建議您諮詢當地的律師來協助你處理這個案件,這個錢不要也不應該省.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