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經驗的網友,我想谘詢一下關於涉外收養方麵的問題。
收養人概況: 女方持有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 35歲。 男方,美國出生的美國公民,36 歲。兩人無子女。經濟情況良好。
送養人: 甘肅人, 22歲左右, 是收養人表妹家的保姆, 有兩個小孩。大的不到一歲,小的剛出生一個月左右。因經濟條件原因無力撫養第二個孩子。想通過雇主送給收養人夫婦。
收養人想請問這種情況 如何辦理收養手續。假設雙方都符合收養及送養的條件,那麽該如何走收養的程序? 我搜索了一些大概的資料。 好像這類案件全部要通過中國收養中心,美國方麵要花很多時間去做home sudy 以及其他的手續,大概要等一年多?還有,聽說收養人要到送養人所在地和小孩共同生活兩年才可以給赴美簽證,是真的嗎?
如果可以幫我出出主義就太感謝了。
我在這裏先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