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前妻又要上庭,真不知道她要訴什麽?

現在狀況是,住在維吉尼亞,老公離婚近兩年,孩子前妻撫養,倆人共同擁有監護權,他付前妻贍養費3年,孩子撫養費和醫療保險至成年,我們結婚半年。上周老公前妻email,明年要將他們的孩子納入她名下的醫療保險,老公不同意。前日又email,要上庭說說倆人的經濟收入問題。他前妻有個律師朋友幫助她,我們現在沒有多餘的錢付律師費,但又實在不知道她真正的目的是什麽?更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裏工作和收入。請老貓和各位幫忙出出主意,謝謝先!她是不是想知道些我的收入情況,調整贍養費和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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