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回複。是我說的不清楚。
時間表大約是這樣的
小孩九月五號才到學校報道。
10。2晚小孩講故事嚇人,
10。3白天中午或下午校長叫上另外的老師和小孩開會,通知小孩必須第二天離校,也許同時給中國的家長打電話,發電郵。但因為是國內半夜,家長都沒收到。
同時因為小孩受到打擊,情緒非常低落和不穩定。校長讓其他老師把小孩送到鄰近的Deerfield Academy的校醫院。
10。3晚國內家長受到電郵,讓我幫助和學校聯係。我晚上大約9點和校長通話,校長告知已經作出決定讓我們定第二天回北京的機票,無棵挽回。
10。4因為擔心小孩,父母給定回北京的機票,學校送小孩上機場。
沒有任何的事先書麵警告和父母有任何溝通,也無任何事後通知。
請問老貓有無可能告學校不公正對待?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