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家老美公司吧,我們在電話中談的都是老美。但因為我們隻見到了當天來搬家的4個人,一個白人開車的和3個裝車的老墨。
當時開車的拿了一堆文件讓我們簽。有的是保險,有的是預交金,有的是雙方新地址確認,有的是搬的東西類別等等。LD一一大概看了,也簽了。
最後他們裝滿車後,還剩陽台用的曬太陽用的7,8張台陽椅加陽台用的桌子,因為不能折疊占空間很大,他們說裝不下車了,得送回裝滿的車再開回來運剩下的一些。但此時矛盾就開始了,我們擔心他們再來一次運剩下的一點椅子會加價。因此打電話去問了, 他們保證會再送車過來運剩餘的椅子,送到公司後他們會全部裝入一部大點的卡車送到東部。但他們認為東西太多,連一部車都裝不完,嚴重超過他們的估重。因此開車的人同他們公司電話後,在單子上寫的從總重1萬磅變成了3萬磅,總價變成12,000。
此時東西已搬完,LD很氣憤,開車的表示是公司這樣要求的,LD打電話給那女人,在電話中爭論不下。這時那女人說可以和老板商量從12,000少到8000,否則他們送去過磅,可能會比12,000更高,讓我們先簽了單子,可備具有爭議性的。我們實在太累又很晚,第二天房子就得還回給房東,也實在沒辦法,於是我們在總價格單上簽了名,但加了有爭議性的。
隨後的我們開車來的一路上他們不斷聯係,讓再交錢。說老板不同意少。堅持12,000的價格。這樣直到現在我們來到麻洲一周多還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