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基本上沒有什麽辦法,搬家吧。這個房東不是最餓的,還讓你搬走。有的房東還讓你交罰金。

多謝回複~可是如果能搬,我也早搬了,現在的情況是附近根本找不到適合的房子,我總不能搬到一個比現在更差,問題更多的房子去吧?

明明是物業應盡的基本維護義務,他們卻完全置之不理,我也不能私自找人來修,也不可能上房頂去加隔音材料,就連我說要出錢把空調壓縮機交換一下,他們都不肯(說明他們分明知道那台有問題),居然還獅子大開口要我出$2500給他們買台新的?!!!這是什麽強盜邏輯啊?已經兩個多月幾乎沒怎麽睡覺了,難道就沒有地方可以申訴或者投訴他們麽?

她也沒說搬出去不罰款,隻說給我兩個option,要麽搬走,要麽sublease給別人(有區別麽?根本就是變相的eviction),如果我真的就這麽搬走,估計她肯定又要搬出各種借口罰款了。來這個破地方2年多,各種變態的遭遇不斷,明的暗的歧視不斷,如果能一走了之,誰願意忍受這些呢?他們就是看我們勢單力薄好欺負,才這麽囂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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