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比較複雜,懇請建議。
今年春天,車子在apartment parking lot被撞,我早上出去時發現的, 不是十分嚴重,但很明顯,痕跡是綠色的,鄰居家一輛綠色的車子,平時停在我們車子旁邊的,那天卻不在了。我尋找了一下, 發覺那輛綠色的車子停在parking lot另外一邊,鄰居正那輛車子旁邊。我正想去詢問,鄰居看到我,啟動車子離開,從此這輛車子就再也沒有停在我們這個parking lot。鄰居當天回來後,開了另外一輛車子。有意思的是,這個鄰居2-3個月後搬走了。
我們報警,但是我們當時沒有這個鄰居的個人信息, 如具體的名字,和車牌號碼等等, 還有沒有目擊證人,警方也不太熱心,確切的說,是不想管,隻是留了一個case report。現在我們有了這個鄰居的個人信息,車子的牌照,而且也有了鄰居現在的車險信息。我想問一下, 現在我怎麽辦比較好?案子過去一段時間了,我還可以啟動嗎? 是和警察聯係還是和鄰居的保險公司的聯係?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