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個一張罰單,請老貓看看。被說是沒在stop sign停,但那是不可能的。

我中午吃飯從公司門前的小路出來上很繁忙的大馬路,stop sign就在路口的燈柱上,我拐上大馬路,開了一會才看到一警車在馬路中間黃線的換到lane上蹲點兒,他看見我後就指示我去路邊停下來,這時已經離我們公司又過了一個路口了。警察過來說我沒在停牌停,我就納悶他怎麽可能看見我的?我每次出路口都要先看兩邊沒車了才開出來的,警察憑什麽判斷我沒停,而且他的觀察位置和路口是有一個角度的,我在路口時是看不到他的,他又是怎麽看見我的?我也沒看他用任何儀器,就是目測,我很不服。請單身老貓指導一下是否該是法庭辯論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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