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單身老貓及各位有經驗的朋友們!
回憶幾周前發生的車禍是一件痛苦的經曆。我一直拖,拖,拖,拖到現在,才不得不寫給各位,請教您們的主意,因為我已申請上法庭。
八月的一天,當我在路上行駛,遠遠地,我注意到前方紅燈變綠燈,但不知什麽原因,在停交通燈前的兩輛車等了很長時間也沒動。其它lane的車早已開起來了。我減速,但我後麵的車根本沒有減速。就在我停在兩輛車後時,我後麵的車以全速撞在我的車後,又推著我的車撞在我前麵的車上。我有幾秒鍾的時間清醒地知道不可避免。我的車被夾在中間。後麵的車氣袋都出來了,估計全部報廢;我的車SUV前後都傷得很重;我前麵的truck後玻璃被震碎。
警察來了,我後麵的車主一直跟在警察身邊,說我突然減速。我插嘴解釋事情的經過。警察說問到誰,誰才能說。可從始至終,他不再問我,直到拖車來讓我離開。
幾天後,我收到郵局的通知讓我去取信,因為郵資不足。我付了錢,打開看,是罰單。說我離前麵的車太近。我想也許是因我畢竟撞了前麵的車。
我的同事提醒我看一下Accident Report. 我買了一份,打開一看,竟然是歪曲事實的描述。說我前麵的車突然停下,我沒有保持足夠的距離,先撞了它,然後我後麵的車撞了我的車。這完全成了我的錯?!如果真是這樣,後麵的車氣袋怎麽都出來了?
如果真是簡單的修車,付罰單,也罷了。可這報告,我簡直不敢相信是警察寫的。為我修車的dealer建議我去警察局dispute,她對我說: I hate to say that. But you are woman, an Asian woman in the accident.我已申請上法庭。去警察局與去法庭有什麽區別嗎? 我的中國朋友都勸我算了,說法庭,警察局都會向著警察,我們沒有精力與他們爭論。我該怎麽辦?
多謝您們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