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大家都是父母探親居住183天以上就可以被claim as dependent,申請稅號。可是今天我帶我母親去 IRS in San Jose, 他們居然說從去年起B1/B2的人不能申請W-7,因為不是resident.請問有這回事嗎?我是green card holder. 如果他們說的是錯的,我怎麽才能給母親申請稅號呢?
多謝指導!
好像大家都是父母探親居住183天以上就可以被claim as dependent,申請稅號。可是今天我帶我母親去 IRS in San Jose, 他們居然說從去年起B1/B2的人不能申請W-7,因為不是resident.請問有這回事嗎?我是green card holder. 如果他們說的是錯的,我怎麽才能給母親申請稅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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