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的房客搬入時口頭告訴我,如果他們漆了屋子,搬出前會給我漆回來.我的合同上並沒有寫這一項.但我想法律上應該是不允許該色的.他們給我搬走通知後,我馬上寫EMAIL要求他們走之前把顏色漆回來.他們在 EMAIL裏一口答應了.後來我為了有證據就又發了一個EMAIL.一一指出哪個房間被他們改了顏色.問他們有沒有在改之前把原來的顏色照下來.他們回複說沒有.準備改漆成白色.如果我有顏色就告訴他們,他們會按我要的顏色去漆.於是我找來最接近的顏色板給了他們.並發了一個EMAIL寫上了每個房間應有的 顏色板號碼和牌子.我沒有注意到他們把POWDER ROOM 顏色也改了.還是他們主動口頭問我POWDER ROOM 要什麽顏色.他們口頭告訴我說他們有個朋友是專業漆屋子的.三人一起幹一天就可以幹完. 所以我感覺他們會幹的.隻是根據一些其他事情的經驗不喜歡他們,所以不敢信任他們.我知道其中一個人工作的地址.如果他們沒幹我是準備拿那些EMAIL去告他們的.房子是我個人的.當初他們問我可不可以改色和下保證走前改回來我老公在場,都聽見了.我想我老公是可以作證的.
我想請問高人.EMAIL和我老公是不是足以作證?我需要在他們換鑰匙的時候拿相機把他們刷的牆的顏色照下來以防他們不任帳嗎?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