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中西部,白天把車泊於自家門前的道邊,斜對著鄰居的driveway,不知何時被撞(無證人,傍晚才發現),左後門窪陷、脫漆,並留有肇事車的白漆(本人車為淺栗色Sand)。警察勘察後認為不是過路車,而非常肯定是對麵鄰居家driveway出來的車撞的。鄰居家(單身美國白女50歲)有一輛白色SUV,後麵兩側都有破損、脫漆。但鄰居對警察說是兩處損傷都是早就有的,並有證人。但警察聯係她的保險公司發現,她從未向保險公司報損。而且鄰居車左麵的撞痕,從警察提供的照片來看,與我車受損部位非常吻合。本地警局專門負責調查hit & run的警官說,從他30餘年的工作經驗來看,幾乎可以肯定是鄰居家的車無疑。警察還說,他懷疑對方自己撞過圖有黃漆的立柱而導致右麵車受損,因而不敢報告保險公司。雖然這與我車無關,但足以證明此人駕駛習慣不好。
但此事麻煩在於沒有證人,雖然警察高度懷疑對方,但無法證實。且此女在警察麵前氣焰囂張,拒絕簽署警察要求的文件,而且揚言要找律師在場。警察對此事深覺無奈,建議我去以鄰居的身份跟她好好談談,希望我們能私了。對方新搬來,而我在此小區住8年,從無問題。我找了車行估價,全修好要2000美元。我的保險公司說他們不能出麵去找鄰居的保險公司交涉,因為警察都不能非常肯定就是對方幹的。此種肇事者不明的hit and run,隻能用我自己的collision coverage,而我自己掏500美元的deductible。但保險公司說這種情況下保險費也可以不漲。我手頭現有的證據包括警察的出警報告、修車行的評估報告;車還未修,上麵留有肇事車輛的殘漆;再有就是從警察手裏拿到了對方的保險信息、肇事車輛的照片。
我的問題是:
1)這種情況下值得找律師或者上小額法庭打民事官司嗎?(顧慮的是:警察可以出庭,但還是沒有充分證據指認對方,打贏官司的把握不是十分樂觀。另外律師費可能大大超過500美元的deductible。且耗時耗力。不過此女也太囂張,令人氣不忿。)
2)感覺上,鄰居在濫用美國憲法的第五修正案條款(得被強迫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證其罪)來保護自己。這種情況下警察會把案子移送檢察官、而檢察官會作為刑事官司立案嗎?(顧慮:即便是hit and run案子,由於標的太小、案子又太普遍,檢查官可能根本不會立案、更不會起訴。鄰居大概對此心知肚明。)我可以堅持要求警察移送檢察官起訴嗎?
3)如果警察、檢查官不能立案,能給肇事者留個案底什麽的嗎?我的意思是,怎麽也不能便宜了對方,即時不能正式以犯罪起訴,也得給她個教訓。
4)警察建議我以鄰居的身份bluff一下對方,就說自己願意出錢去做兩車油漆比對、破損比對。對方會合作嗎?另外,油漆、破損比對,當事人自己能私下做嗎?是否都是forensic science的警察才有權力和資格來做?
5)還有什麽其它好辦法對付此類刁蠻嗎?
非常願意聆聽各位高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