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可能不解決問題,婚後你還是要一起還債啊,肉爛在鍋裏是一筆帳

唯一的分別是如果你又離婚了,你可以保住你的婚前財產。

如果你不離婚,那你就隻好跟你丈夫一起把5萬還清。

說實在的,幹嗎要跟個無產反倒一身債的男人結婚呢?打官司可能不是他的錯,但毫無存款太說明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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