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年底,我在某網絡公司的maibox 裏收到一個賬單,要我交30歐。 我奇怪,隻在它那開了個免費信箱,除了收發我私人郵件,還經常得清除這公司頻頻發來的垃圾郵件。此外啥也沒幹,怎末就得交錢哪?我寫信,電話,發郵件找他 們詢問,申辯。他們一口咬定我申請了高級信箱(需付費)。有的人就說就一點小錢,交了算了。可我覺得原則底線不能沒有,否則什莫騙子都可以找個借口來要錢。
參見我去年上來求教的帖子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11793.html
以後他們委托一個公司定期來信向我討債,債額還越來越高,我每接著信都氣憤一陣,但也沒折,就等著上法庭的這一天哪。整整一年後,某律師給我來了最後通牒,說債額已經至120歐,但可以通融到 80 歐,再不交錢,就法辦!我終於讓男友回了一封措詞強烈的反恐嚇信,聲稱自己有足夠證據贏得官司,到時候不僅讓他們付所有打官司費用,還要向他們討要精神受折磨的補償!自此,已經超過10個月沒有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