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這兒: 律師的職責是結合客觀情況,幫當事人權衡爭取最大利益, 律師個人的喜惡

感情色彩在代理過程中應該擱置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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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爭取最大利益變成放棄所有利益就好。 -漢代蜜瓜- 給 漢代蜜瓜 發送悄悄話 漢代蜜瓜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1 postreply 02: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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