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騷擾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我沒有其它的本事,一直忍著,認為忍忍就過去了。。。。。。。現在,簡單說,四月份老板給了我一封“警告信”,我馬上交 給了工會,工會給HR發了函,一直沒有回音。中間被老板找借口停掉6小時工作(當時事發的時候,老板惡狠狠地說這6小時沒有工資。後來我查了工資單不知道 為什麽還是PAY給我了)。之後,老板,HR,工會和我四家開了一個“調查會”,這個調查會主要是HR的人問問題,我回答,老板和工會基本上沒有說話。調 查會後兩個禮拜,我又收到了一封老板的“最後警告信”。當時我還很高興“最後”嗎,我理解為“老板不想玩了”,但是工會的人說我整個理解反了------ “最後”的意思是如果再有借口被抓到把柄,工作就被停止了。是最後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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