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在哪個州,有些州采用標準裁決,也就是,一個孩子多少錢,不管對方多少都給那麽多。另一些州則根據另一方的薪水裁決。掙得越多給的就越多,撫養費一定不能放棄。男人怕的就是離婚,18年的撫養費是很多的,離了沒人願意找麻煩同他過日子,另外一定要分他的養老金,這是你的權利,更是你孩子的權利。不要怕進法庭,去了隻對你有利。 你應該換律師。對方提出的3,4,7 毫無道理。 他無權限製你的行為,不撫養更沒有 道理。 你也可以要他的綠卡,護照,要他的pay stab。他要你什麽,你要他什麽。 有個好律師很重要,你的律師不得力。花些錢找律師,得到的利益會超過律師費。去找婦女組織,他們可以幫助你。如果你收入較低,就更好了,一切可以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