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對方漫天要價,你就地還錢,哪有他的條件你都接受,不然馬上就上法庭呢?他提他的,你改一堆,再給他扔回去。你對於律師費了解錯了,他是說簽了這個協議以後,誰要是以後再反悔上法庭提出異議,輸的哪一方就出律師費。---你知道為什麽他要有這條嗎? 因為他知道那都是偏向他的條款,以後你調查一下知道法律不是這樣定的,你會反悔,再打官司,打官司都有風險,所以律師費是一個威脅,都不敢輕易打官司。 記住,法律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的,當然也不是你一個說了算的。
你也可以寫一堆你要的條件呀,不要隻專心在他的條件。告訴他,孩子是他的,先算一算這四年他欠孩子的撫養費,先給他一棒子再說。他要的是錢,不是要孩子,他就是看你要孩子才說撫養權給你,他不負撫養費。他給了你一個他不想要的東西(但是你要的),換一個他想要的東西(錢),你明白了嗎?你也出一招,但是你的律師一定要給你很多支持,你才能給他列出一堆他可能金錢上的損失,他看到他要損失那麽多,你才能談對自己有利的條件,你需要法律知識。
同意上邊那個帖子,你的律師不是很有力,對付這種人有一定要找一個厲害的律師。你在怎麽脆弱的時候,不懂法律,你能為自己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找一個好律師。找別人用過推薦的。你的律師胡說一通,所以你就覺得“自己先落下風了”, 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