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了解,任何債務在法律上都有追訴期,對方現在來隻您多半是快到法律容許的追訴期了,所以不能不隻您追債. 至於帳單的問題,對方有沒有通知您是一個問號,但是就算是對方沒有寄過帳單給您也不代表您不需要負責您所應該付的東西.
O.K. 這個東西是否應該付,原則上如同"如塵"所說的,如果您用的是 HMO 同時是 in network,您基本上應該有可能不需要負責,然而目前的情況是對方找你要的是保險公司不肯付的差額,(您可能在就診時簽過任何文件同意您會支付任何保險公司拒付的差額,至少在老貓所用的保險公司,如果去找專科醫師,有的時候確實有這麼一個文件)所以一般的情況如果金額很多,老貓會建議您拖著與對方周旋,但是就您這個數字,老貓真正勸您付錢了事,您自己的時間遠比這四十多塊錢重要的多.
良心說,就經濟效益來說,這個案件就算您有理也不值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