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一個誤解,對方所取得的是一個法院命令 court order,不是與您對簿公堂.

您唯一需要做的是遵守這個法院的命令.如果您違反了這個命令,對方可以報警處理,那麼您才真正會有麻煩,(馬州剛修法提昇違反這個命令的罰則,您需要看您所在州的相關規定)因此這個程序中不存在官司的問題.(原則上對方有您的電話留言,所以對方如果在馬州申請這個保護令時根本無需您本人出庭) 同時除非對方過去對於您有同樣的行為,您不可能申請相同的命令來反製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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