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萬分焦急中在文學城發貼求助(原貼鏈接如下),詢問我5歲女兒手臂骨折加脫臼的事,得到幾位熱心的朋友的答複.雖然人在異鄉,我們從未謀麵,但你們的熱心幫助讓彷徨無助的我看到一絲希望和勇氣.
http://bbs.wenxuecity.com/health/270580.html
今天早上5點鍾送孩子去醫院做手術(elbow monteggia, closed reduction with internal fixation),孩子上了麻藥,醫生把橈骨歸位,尺骨用釘子固定.然後上了石膏,一星期後再複查.
由於6天前事故發生時,急診ER一個老醫生的誤診(該醫生從X光片中沒有看到橈骨脫臼),白白耽誤了5天的時間.今天手術後和醫生(就是原文中提到的第二個醫生,那個年輕大夫)交談時,他說ER當時應該派出骨科大夫給孩子看病,而不應該用一個pediatric emergency doctor (就是那個老醫生).
我聽到之後很難受,這算不算是ER不負責任?不知道這種誤診和白白耽誤的寶貴的5天,是不是造成一個不到5歲的孩子不得不經曆這種痛苦的手術?我能不能夠向ER complain? 有沒有合理的方式維護女兒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