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複雜,但你贏的機會更大

回答: 該還嗎?tus_besos2011-05-29 20:45:24

如果給的是戒指,North/South Carolina 州法律看待訂婚戒指為"有條件禮物", 在這裏條件就是結婚,否則收禮一方就應還給送禮一方。但法院也會像離婚一樣考慮到誰對誰錯。分手不是你提出的,他的辯論就消弱了很多,因為是他沒履行合同的義務(他要是有外遇一類的那法官會更同情你了)。

對他辯論打擊更大的是他給你的是錢不是戒指。訂婚戒相當於一項合同,我給你戒指你嫁給我。如果兩人商量商量就答應結婚了,那口頭合同就代替了戒指。無論誰沒履行義務,沒人在這合同裏損失什麽,他也要不回什麽。他給你的錢隻是一般禮物,眾所周知送人的禮物是潑出去的水要不回來的。

我建議如果錢多應該找律師,他要是打官司要錢,你就回咬一口告他浪費你的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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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一男悔婚,女方告上法庭 -eyehalfopen- 給 eyehalfopen 發送悄悄話 eyehalfopen 的博客首頁 (166 bytes) () 05/31/2011 postreply 0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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