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大公司研發部,職位是項目經理。
原主任(director,who hired me)退休後,新主任總是伺機發難。
前不久我主持的項目第一次trial失敗(使用全新的自我研發的材料,在申請patent,和新設計的設備),就被他啟動了PIP(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於是我準備離開了。
月中的review meeting上,他說生產部門不喜歡我的技術,銷售部覺得成本太高,所以決定提前終止PIP。
昨天收到了HR轉來的郵件(主任故意沒有CC給我),是他寫的PIP Review 報告。但他在這份總結裏明顯說謊,作為他終止PIP的理由。例如:他說FDA認證不具有可行性;事實是我已找到可以進行測試的實驗室(在我的報告裏提及,並有FDA認證代理的Email為證)。這能算是我起訴的證據嗎?
如此情況,我能做點什麽嗎?起訴主任?起訴公司?還是在公司內狀告主任?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