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最怕就是一不小心犯了法,後果非常嚴重,什麽坐牢,驅逐出境都有可能,若要挽救,就隻能拚命砸錢砸時間。大的像李文和這樣被冤枉的,小的像後麵那位媽媽把五歲孩子留在家10分鍾。
美國也談不上自由人權.美國有喊“打倒奧巴馬”的自由,但很多法律條款是非常嚴苛的,沒什麽自由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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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re right.
-Man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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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11 postreply
2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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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一不小心犯了法"?
-roj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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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2011 postreply
09: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