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週一您出庭時應該就會知道您的控罪為何,第一次出庭,不會要您做任何事,一般隻是通知您的控罪為何,同時需要您對於這項控罪決定是"認罪"或是"不認罪"...
(B)不論您有多少原因,您需要有律師代表您出庭處理這個控罪. 當然依據您所描述的情況,問題應該不會太麻煩,然而如果您是新移民或是您計劃申請移民歸化,您需要 fight 這個 case,否則如果案件成立,對於您未來移民之路絕對有負麵的影響,在此同時,如果您與您的先生正在分居,或是計劃在不久的未來申請離婚的程序,您需要 fight 這個控罪,因為如果罪名成立,對於將來監護權之爭絕對有不良的影響.
總之,您這個律師費是不能省的. (同時您需要心理有準備,有很大的可能,州的兒童福利機構會介入調查這個案件,(如果您的鄰居提供更多不利於您的證辭,例如你們管較孩子的方式或是你們夫婦的爭吵..)因為文化與語言的差異,如果不小心處理,你不要弄到政府認定您是不適任的父母,那麼問題就相當麻煩了.
(你不需要解釋徹些問題,老貓這個回應隻是給予您"最壞的情況",供您參考,至於你們家庭的實際情況是否和諧,這不是老貓需要知道與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