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基本上要看兩個部份來決定
(A)依據現有的證據與雙方當事人的聲明,檢察官是否要起訴 ?
(B)起訴什麼罪名? (輕罪 asslult 或是重罪 battery),在法律上, battery 是指實際有 physical contact,assult 指的是 attempt to commit a physical contact.
基本上如果你們決定與檢察官合作,這就是正規的刑事訴訟程序,如果DA 決定起訴,那麼對方輕者會麵對相當時間的社區服務與心理輔導,加上有可能會麵對必須離開這個學校的可能,重者,如果過去有類似的紀錄,對方有可能麵對一年以下的刑期,(以馬州的法律為準),所以在目前的階段,在不知道上述兩個問題的答覆之前,老貓不可能告訴您一定會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