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父母和侄女在成都麵談, 結果隻有我侄女一個人拿到了簽證. 為了我媽, 我讓LG 把院子都挖了建了菜地, 我媽特想種菜,555555.........
父母以前和我侄女來過美國三次, 還去過日本次. 但是在2007年上次來美國的時候, 我媽OVERSTAYED 3個月. 我當時忙於搬家(搬到國外去), 加上她堅持說以後不來了, 就沒有給她辦延期. 所以這次她被拒, 也是在意料之中. 但是我父親的記錄一直很好, 從來沒有在美國呆超過3個月, 這次也被拒, 實在想不同.
我準備馬上給我父親預約去沈陽簽證. 大概在5月20多號. 準備讓他們分兩天去單獨麵談. 大家覺得我父親有戲嗎? 泣血請求大家建議.
我媽有三本護照, 前兩本過期了. 其中第一本有第一次來美國三周的記錄, 第二本上麵有兩次記錄, 包括OVERSTAY 的那次記錄(出入境章). 最新的這本隻有去日本一次的記錄. 有沒有可能隱瞞那次OVERSTAY, 隻帶上第一本去麵談? 還是老老實實從實招來?
請求大家意見. 謝謝!